自8月17日以来,六天内共启动了35份调查文件,涉及网络冒充诈骗或“电话诈骗”和投资诈骗案。
柔佛警察局长拿督Kamarul Zaman Mamat表示,这些案件造成的损失达220万令吉,受害者年龄从35岁到80岁不等。
他说,22份调查文件与“电话诈骗”有关,损失总额达143万令吉,而13起投资欺诈案件的损失总额为808,564令吉。
“对于电话诈骗案件,大多数受害者遭受的损失从2000令吉到284831令吉不等。
“另一方面,投资欺诈案件的损失在2260令吉至275141令吉之间。
“两起案件的损失超过20万令吉,”他表示。
Kamarul Zaman说,网络诈骗通常涉及冒充执法机构,包括警察和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MACC),其他机构甚至是快递公司。
“这些犯罪集团会联系受害者,声称受害者参与了非法活动,他们的银行账户将被冻结,然后将他们逮捕。
“这些电话将被转接到不同的机构,提供案件的解决方案,要求受害者在调查的幌子下付款或将钱转到指定的账户,并承诺稍后偿还。”
他解释说:“随后,恐慌和害怕的受害者会遵守指示,只有在嫌疑人变得无法联系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Kamarul Zaman透露,对于投资欺诈案件,犯罪集团会使用Facebook和Telegram等社交媒体平台。
他表示,这些辛迪加承诺以最少的资本在短期内获得可观的回报,从而促进投资。
“这些财团还分享了高回报的成功投资经验。
“受害者会被引诱进行投资,按照指示将钱存入指定账户。
“受害者只有在没有收到回报并被从投资集团除名时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
“像这样的案件是根据刑法第420条进行调查的,”他补充说。
此外,他建议市民提高警觉,并在商业罪案调查处的社交媒体网页上搜寻有关诈骗的资料,以了解犯罪集团的最新手法。
他建议受害者拨打997与国家诈骗响应中心(NSRC)联系,以阻止资金流向嫌疑人的账户。